一、处长(总队长)岗位职责
(一)主持处内工作,履行和落实本处(总队)职责;
(二)负责法规、行业政策及运政执法监督、指导工作;
(三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副处长岗位职责
(一)协助处长履行和落实本处(总队)职责;
(二)负责运政稽查及信访、投诉等有关工作;
(三)负责运政执法的协调、规范工作;
(四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三、法规岗位职责
(一)对立法调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(二)承担有关行政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;
(三)承担普法教育和有关法制讲座、行政执法培训班等具体工作;
(四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四、政策岗位职责
(一)对行业政策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;
(二)承担信访、投诉等有关工作;
(三)承担行业政策的宣传工作;
(四)承担处内文件收发、资料整理、保管等内务管理工作;
(五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五、运政稽查岗位职责
(一)承担运政稽查和执法监督工作,收集运政执法情况的材料,并提出指导、监督意见;
(二)受理运政执法的投诉、信访案件,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反馈;
(三)承担局机关工作人员“行政执法证”的办理工作;
(四)承担运政执法案例分析材料的汇编及其统计、分析工作;
(五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|